这位项目经理告诉笔者,由于烟囱滑模工地安全管理风险比较大,他们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和旁站制度,要求只要工地在进行施工作业,管理人员就必须到位。他本人除了每天到工地巡视外,还进行不定期检查。有时候,在办公室处理完杂务,他就骑上自行车去工地看一看,不看别的,就看管理人员是否坚守在施工现场,尤其是人员交接班和下午人容易犯困的时候。时间从不固定,也不提前打招呼。有些人说,他这种做法很“贼”,但他认为,这样的检查效果非常好。 长期以来,我们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总结了许多有益经验,制定了系统全面的管理制度,如果能够不折不扣地将这些制度执行下去,大部分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。但事实上,每年都有大量安全事故发生,而且很多都是性质相同的事故,原因就是安全管理制度某个环节缺失或执行不力。要抓好安全生产,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十分必要。 在实际工作中,我们经常发现这样的现象:一些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,在以往的常规安全检查中却表现得比较好。究其原因,是这些单位在接受安全检查前作了充分的准备:整理现场、恶补资料、开迎检会……一系列的动作后,现场的安全隐患被掩盖了,缺失的资料补齐了,连现场工作人员的应答都一致了,这种做法导致检查人员在安全检查中看到的不是本来的情况,而是被“粉饰的安全”,等出了安全生产事故的时候,很多问题才暴露出来。 有些单位开展安全检查,人未至而令先行,又是发通知又是打电话,甚至告诉项目部这次来主要查什么,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?这种安全检查不仅起不到应起的作用,反而助长了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之风。相反,有的单位进行安全检查事前不通气,搞“偷袭”,看的是“原生态”现场,查的是“第一手”资料,从而发现了安全隐患,找出了安全管理的不足之处,帮助项目部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。由此可见,安全检查不妨“贼”一点,效果反而更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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