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 日常教育 1、生产会每会必讲; 2、班前会安全讲话; 3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如板报、标语、及标志牌、开会、事故现场等多种形式,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和安全知识教育。 (二)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交底 1、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; 2、分部分项工程的的安全技术措施; 3、施工生产任务中的安全注意事项; 4、交底对象为有关施工人员、安全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;交底人为项目经理、施工员或质安员;重点工程、大型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应有主管技术人员负责,交底内容要全面具体,有针对性,做到口头交底与书面交底相结合,无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不准施工生产。 (三)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1、对架子工、起重工、各类起重司机、机动车辆司机、等工种要按市劳动部门规定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,考试合格者,劳动部门发证,持操作证上岗。 (四)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1、要履行三级安全教育签证,考核合格后才准上岗。 (五)转岗工人的再教育 1、应经转岗培训,考核合格后才准上岗。 (六)民工及外包工队伍的特殊教育 1、除执行以上规定外,还要利用班前班后,或吃饭时间由民工队长或质安员负责经常性的教育。 (七)各级施工管理人员与质安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和工人岗位培训 1、不经培训考核合格,不准下岗。 (八)各类安全技术培训,由公司劳人、教育部门负责; 1、施工用人单位报名单,组织入学;考核有劳人、教育、施工、技安互相配合进行,日常教育主要有施工单位及劳务队共同负责。要做到有计划、有组织、有领导地进行。 安全检查制度 (一) 安全检查分类及检查时间 1、大检查:公司每季度一次,项目部每月一次,班组每周一次。 2、日常检查:工长、施工员、班组长、安全员每日检查。 3、机动检查:节假日放假前,冬季、雨季、暑季检查及施工用电脚手架、塔吊、卷扬机、临时设施等专业检查。 (二)安全检查组织领导 1、各级主管生产安全的主管领导,专兼职安全员,各级职能部门人员负责企业检查。 2、班级检查由班组长、质安员、安全员参加。 3、专业检查由施工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参加。 (三)安全检查内容 1、一般检查:规章制度,安全措施,现场隐患,违章及事故报告处理,培训教育与持证上岗,现场文明生产。 2、专业检查:主要查结构、设备技术状况,安全防护装置设施,各种检测数据,作业环境状况,操作人员技术熟练状况。 (四)整改反馈 1、检查出来地问题,要认真整改,做到三落实(措施、时间、执行人),并下达检查整改通知书; 2、专业项目检查验收合格后,填写验收合格证,安装与使用者双方签字,主管领导批准使用。 3、各项整改情况要及时组织复查,应有书面反馈,作为检查评比依据,并按照部颁布标准《安全检查评分标准》进行检查评分。 4、对重大隐患要立即处理,制止采取停工查封措施。
|